一、申办条件:
1、35岁以下,现工作单位为广州市注册企业;
2、学历:
A. 大学本科,属国家统分或委培生(需有学士学位)或
B. 大专学历,中级以上职称;
(符合A/B两项中的一项即可办理)
3、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口者,必须双方同时具备以上条件。
4、40岁以下,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;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,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、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(家属不看学历可随迁)。
5、50岁以下,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人才(家属不看学历可随迁)。
·其余特殊情况,请参考穗府28号文以及穗府2003年第72号文。
二、需提交材料:
1、接收单位提供:
◆用人专题报告(介绍单位性质、所属行业、主要业务范围、以及员工岗位等),
◆广州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年检期内)。
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。
2、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:
◆同意调出函原件;
◆个人现实表现原件;
◆计划生育证明原件。
3、个人提供:
◆本人毕业证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◆学历、学位鉴定原件及复印件,
◆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;
◆户口本复印件(户主页和个人页);
◆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(注:已婚人员需双方同时提供以上材料,有小孩提供独生子女证)。
4、个人填写:
《人事代理手册》,《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,格式我部提供)。
注: 夫妻一方是广州户口者需递交广州户口一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5、劳动合同复印件。
三、收费标准:
¥ 1700元 , 包括:三年档案挂靠费及人才引进费200元。 四、联系方式:
联系电话:020-32429836王小姐
传 真:020-62424176
E-mail:gzyjs2008@yahoo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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